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不错 https://disease.39.net/bjzkbdfyy/250518/q7vi1yu.html案例日前,一名15岁女生在南宁市凌铁大桥上欲跳江轻生。但因为害怕,该女生便让路过的、素不相识的19岁学生李某帮忙推自己下江,而李某竟然照做了,所幸女生最后无生命危险。6月21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李某。帮助他人自杀,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女孩没有自杀成功,可能李某要郁闷死了。本来他认为的助人为乐,却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冤呀!为什么帮助他人的自杀行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针对此案而言,小女孩没有自杀的勇气,可能就不会造成自杀结果,而李某学雷锋式的一推,就造成了自杀结果。李某发现未成年人的小女孩自杀,不去劝阻,反而帮助自杀,显然违背了友爱互助的道德准则。未成年人本来是限制行为能力,因心智发育不健全,对一般事物都难以辨别,何况是对涉及到生命的重大问题。李某帮助小女孩的自杀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疑,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犯罪?这本来就在我国存在争议。我的小命我做主,我想活就活着,不想活了我就自杀,法律对此不能、也无法进行干涉。同样的道理,命是我的,我授权他人帮我自杀,也不构成犯罪呀!对此,我国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入罪或者出罪,但司法界的主流处理方式是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免于处罚。这种情况不是靠法律法条能解释清楚的,需要借助谁说谁算、也可能谁说也不一定算的刑事理论。根据刑法理论,被害人的同意是阻却或减少可归责性的重要事由。帮助他人自杀的人,本身没有杀人的故意,仅是付出了帮助行为,才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按照犯罪构成中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不构成犯罪。为什么我国目前把这种行为认定为犯罪呢?意大利法理学家贝卡利亚说:“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都是无益的,是终是有害的。”从我国目前的伦理、道德准则、立法实践来讲,把这种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是符合大众情感的,这与我国不认同安乐死合法性一样的。如帮助倍受病痛折磨的家人自杀,别人就会反问,你对病人是否尽到足够的救助,你是在推卸责任还是帮助病人解脱痛苦?医院实施安乐死,医生救死扶伤的形象就打折扣,别人不知道你的行为是在治病还是在杀人!相关案例:山东省八十多岁老人刘爱美不慎摔伤,导致右侧股骨颈骨折,瘫痪在床十年且非常疼痛,遂产生轻生念头,多次向照料其生活生活的孙女、孙女女婿冯刚夫妇索要安眠药欲自杀。年10月3日,刘爱美又向冯刚夫妇索要安眠药,冯刚便将一瓶阿普唑仑安眠药交给刘爱美服用,后又迫于其他亲属医院救治,但老人还是救治无效死亡。法院认为,冯刚对于他人要求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且在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冯刚的行为基于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被害人非常痛苦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等前提下,帮助被害人完成解脱痛苦,其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行为明显为轻。根据刑法理论,被害人的同意是阻却或减少可归责性的重要事由。但我国普遍伦理、社会舆论与立法实践,尚不认可安乐死行为的合法性。故被告人行为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冯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我国对安乐死的伦理之争。去年,台湾名嘴傅达仁的安乐死,曾再度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傅达仁晚年不幸患上癌症,在与病魔的抗争中饱受非人折磨。深思熟虑之下,最后他毅然决然选择远赴瑞士执行安乐死。6月7日,在亲人的陪伴下,他尊严地结束了生命,毫无痛苦地和这个世界告别了,享年85岁。在中国讨论安乐死活动中,支持与反对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伦理之争上:反对者:反对安乐死的学者认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群体和重病患者。对于以孝道为基础的中华传统道德,它要求我们对老年人或者重病患者,必须竭尽全力的医治、照顾他们,直到老年人或者病人生命自然终止。而出于减轻老人、病人痛苦,采取安乐死方式加速他们的生命终止,会背负大逆不道的罪名,会导致颠覆传统伦理观念,威胁到亲情构造的社会关系稳定。支持者:支持安乐死的则认为,帮助亲人、病人尽快解脱痛苦体现了现代亲情理念,是另一种“孝道”,虽与传统伦理观念不同,但它尊重了他们的意愿。子女不能因为害怕背负不孝的骂名,而让亲人遭受不可治愈的疾病折磨、忍受巨大的病痛,这是自私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孝”。我国对安乐死行为所持的法律观点:现在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而我国对于安乐死还是持反对态度的,帮助他人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如拔掉氧气管)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目前在我国不认为是犯罪。案例:年发生在陕西汉中的我国首例安乐死案件,曾历经6年艰难诉讼。医生蒲连升应患者儿女的要求,为患者实施了安乐死,后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案件审理了6年后,蒲终获无罪释放。但这并不意味着安乐死的合法性,安乐死仍是违法的,只不过由于蒲连升给患者开具的冬眠灵不是患者致死的主要原因,危害不大,才不构成犯罪。结束语:看来不是啥忙都可以帮的,李某帮小女孩自杀的行为,不但不会受到表扬,还会被认定为犯罪。经过司法鉴定,李某并不患有精神病,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其行为会受到众人的指责。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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