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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自体血回输疗法的政策依据CFDA批文

来源:氧气治疗 时间: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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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早在年便对三氧自体血疗法治疗心脑血管和肝病有过明确通知,国食药监械[]号文件批文如下:

四、医用臭氧治疗仪,医用臭氧心血管病、肝病治疗仪:产生臭氧,将洁净无菌并含有一定浓度的臭氧气体充入输液瓶、输血袋内,或对自体回输的血液进行处理后再回输到人体内。用于改善血液流变学指标、改善微循环、抗炎、促进组织修复。治疗血栓、中风后康复、冠状动脉硬化、高血脂、慢性病毒性肝炎。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文中提及的“将洁净无菌并含有一定浓度的臭氧气体冲入输血袋内,或对自体回输的血液进行处理后再回输到人体内。”即我们所说的“三氧免疫疗法”!由此我们可知三氧免疫疗法可以应用于心脑血管和肝病领域是有政策依据的,它们都是受CFDA许可的疗法。但要注意的是可以开展三氧免疫疗法的只能是三类医疗器械。

关于一次性前列腺治疗套件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一次性前列腺治疗套件等产品进行了分类界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六、臭氧治疗仪:由臭氧发生器、输送软管、治疗部件等组成。若将产生出的臭氧充入输液瓶、输血袋内,或对自体回输的血液进行处理后再回输到人体内,或用于椎间盘突出的臭氧消融治疗,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若产生的臭氧仅用于人体腔道、粘膜组织、皮肤、烧伤伤口的清洗、消毒、抗炎治疗或浸泡治疗,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高疼痛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患者就医,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3日发布了《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医院疼痛科能力建设的通知》,表示将坚持"分级设置、稳步推进"的原则,医院的疼痛科建设,提升疼痛科服务能力并保障和扶持其发展。

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年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将新增和修订的项目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具体内容科学测算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相关项目价格。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氧自体血回输疗法的收费编码

部分省份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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