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通知文件中指出“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有条件可采用氢氧混合吸入气(H,/O2:66.6%/33.3%)治疗。”
恭贺潓美林总团队的氢氧混合吸入设备进入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
我们认为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氢气作用机制和单独医疗效应的实验和应用研究!期待更大的努力尽早拿出氢气单独使用的实力证据!
在此前的2月4日,由上海潓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氢氧雾化机获国家药监局审批,作为三类医疗器械批准上市。
该项目为钟南山院士作为leading—PI的牵头项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1月28日将氢氧气雾化机列入应急审批渠道,经过审评专家6天5夜的现场审评,最终发布本产品注册证批件。
截图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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